close

2017年南京土地拍賣收官之戰 板橋鳳舞路商辦地竟被流拍

2017年12月29日15:13來自:贏商網江蘇站 李曉燕

核心提示:今天(12月29日),迎來2017年南京土地拍賣最後一拍,共7幅地塊,江寧區6幅,雨花臺區1幅,其中首幅競拍地塊板橋G77竟然沒有買傢競標。

臨近2018年,南京土地市場迎來一波出讓高潮,3場土挖土機gps衛星定位追蹤器拍已經陸續上演,共拍出21幅地塊。

今天(12月29日),迎來2017年南京土地拍賣最後一拍,共7幅地塊,江寧區6幅,雨花臺區1幅,其中住宅2幅、5幅商辦、旅館和商辦混合用地,其中作為今年板橋首幅競拍地塊 板橋G77,竟然沒有買傢競標,不幸遭流拍。

據瞭解,G77地塊周邊有鳳凰美地、石林大公園等小區,生活氛圍濃厚,但板橋一直缺乏大型商業配套。花生唐位於位於板橋新湖大道,商業相對較為齊全,其他商業則分佈零散,仍無法滿足板橋人民的全部生活需求。目前,板橋萬達、富力星光裡以及南京國際足球小鎮項目都在規劃當中,未來或許會逐漸填補板橋的商業和娛樂配套的空白。

12月29日土地競拍表一覽



NO.2017G77板橋地豪美科技挖土機怪手防盜網|怪手防盜|怪手防盜系統

板橋G77商辦混合用地流標。雨花臺區板橋A地塊剩餘(一期、二期)東至寧蕪公路,南至南京市雨花臺城鎮建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西至弘陽大道,北至鳳舞路。Bb商辦混合用地,綜合容積率4.22,掛牌起始價為6億元。

地塊緊臨紅太陽裝飾城,附近最近的地鐵站是即將開通的寧和城際S3號線劉村站,商辦用地的地塊性質對商業配套較為薄弱的板橋地區來說是一大利好。

地塊出讓要求:豪美科技挖土機怪手防盜網|挖土機gps衛星定位防盜

(1)A、B地塊地上商業建築面積不大於地上總建築面積的15%。

(2)地塊內辦公套型面積不得小於80,沿鳳舞路底層商業套型面積不得小於100。

(3)A地塊限高80m,局部區域可突破至120m;B地塊限高80m,局部區域可突破至100m。突破限高建築應相對集中佈置,且各地塊突破限高的建築標準層面積之和不得大於該地塊所有高層建築標準層面積之和的1/2(特殊建築形體視最終方案而定)。

(4)C地塊出讓范圍為該地塊的地下空間,可以建設停車及其他相關商挖土機防盜系統業配套。

(5)A、B地塊要求裝配式建築面積比例100%,建築單體預制裝配率 40%。

(6)競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前須與南京市雨花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訂《地塊投資建設協議》。





NO.2017G82江寧湯山地塊

NO.2017G82地塊,位於江寧區湯山街道溫泉旅遊度假區美泉路以北地塊,B14旅館業用地,Bb商辦混合用地,綜合容積率0.54,規劃面積為124682.66平米,由南京蘇豪康養小鎮投資有限公司以2.49億元競得。

出讓條件:

(1)該地塊擬帶建築物掛牌,地塊已建建構築物面積為62693.37㎡(地上建築面積37195.49㎡、地下室建築面積17715.16㎡,連廊、亭臺等7782.72㎡),評估價值為21469萬元。競買人競得該地塊後,還須向江寧區國資部門支付建築物評估價款21469萬元。

(2)A地塊內已建建築可予以現狀保留,保留建築納入地塊容積率計算。A地塊所建房產不得分割銷售,不得分割轉讓。

(3)B地塊主要功能為旅遊度假酒店及配套服務設施,可配建酒店式公寓,且建築面積不得超過B地塊地上總建築面積的35%,剩餘部分所建房產須自持,不得銷售、不得轉讓。

(4)該地塊須在簽訂出讓合同前與湯山溫泉旅遊度假區管委會簽訂《地塊投資建設協議》。



NO.2017G783江寧湯山地塊

NO.2017G783地塊,位於江寧區湯山街道聖湯大道以西、泉都大街以北A、B地塊,B1商業用地 B14旅館業用地,綜合容積率 0.6,規劃面積為194663.35平米,出讓年限為40年,由南京湯山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4.49億元競得。

出讓條件:

(1)該地塊擬帶建築物掛牌,地塊已有總建築面積為119320㎡(地上建築面積54243.2㎡、地下建築面積65076.8㎡),評估總價值28163萬元。競買人競得該地塊後,還須向江寧區國資部門支付建築物評估價款28163萬元。

(2)A地塊內可設置旅遊度假酒店以及商業服務等配套設施。A地塊內已建建築可予以現狀保留,保留建築納入地塊容積率計算。豪美科技挖土機怪手防盜網|怪手gps衛星定位防盜

(3)B地塊上所建房產不得分割銷售、不得分割轉讓。B地塊內須配建交換局和郵政所各1處,建築面積分別不得小於150㎡和400㎡,由受讓人建成後無償移交江寧區政府,所對應土地按劃撥方式供應,出讓面積據實核減。

(4)該地塊須在簽訂出讓合同前與湯山溫泉旅遊度假區管委會簽訂《地塊投資建設協議》。


09FEBC50BEE50A61
arrow
arrow

    khz3r54m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